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腾龙精线(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合金新材料深加工制品新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5-06-05 12:01:4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腾龙精线(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合金新材料深加工制品新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腾龙精线(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合金新材料深加工制品新建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腾龙精线(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腾龙精线(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莲安西路1号。项目用地面积81741.41平方米。年产合金新材料精线8.5万吨和合金紧固件1.5万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众璟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精线和紧固件生产草酸工序废气主要产生草酸雾和硼酸雾,用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精线过程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标准。项目紧固件生产过程打头、搓丝过程产生油雾,用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进入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部分经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部分经处理达到外排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水步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回用标准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工艺用水限值。外排标准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